您现在的位置:
医保政策
浏览量:
申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须知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条件:
答: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参保缴费满12个月次月生育的。
2、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答:生育津贴;生育住院医疗费;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
3、异地生育需要事先备案吗:
答:异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备案,报帐时提供《成都市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在成都市劳动保障网上下载填写后到异地医保局盖章)。
4、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发:
答:单位参保人员: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发;个体参保人员按生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顺产乘以98天,剖宫产乘以113天。
5.、女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如何计发:
答:顺产2000.00元,剖宫产3000.00元。
6、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如何享受待遇:
答: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如女方不符合条件的,由男方享受50%的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男方享受住院医疗费补贴时需要提供女方不符合条件的证明!
8、申报期限:
答:从小孩出生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上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医保经办机构不再拨付!
注:咨询电话:028-8792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