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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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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⑴单位职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体人员由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享受男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若配偶系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农村户籍另需提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⑶异地生育需填报《成都市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或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⒉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㈠单位职工
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㈡个体人员
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⒊男职工申领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㈠单位职工
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㈡个体人员
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⒋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㈠单位职工
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㈡个体人员
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㈢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医疗费用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
⒌申领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用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㈠单位职工
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婚姻证明、身份证。
㈡个体人员
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婚姻证明、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⒍异地生育需要事先备案吗?
答:异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备案, 但应在当地社会保险定点医院生育,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回成都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⒎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如何享受待遇?
答: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如女方不符合条件的,由男方享受50%的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
⒏外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成都市的,生育保险如何处理?
答:《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成劳社发[2006]91号)中第十六条规定:“实行生育保险省级统筹前转入的视为初次参保。”。
⒐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生育保险缴费多久就不能报销了?
答: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生育保险缴费2个月以上(不含2个月),视为重新参保。
⒑男方在成都市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重复报销吗?
答:不能重复报销。